1.面试组织实施。面试(含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执行。市直招聘单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开发区所属单位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面试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