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在京单位2023年度招聘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3人。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4.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精神;
5.组织与协作能力强,具有从事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研究经历;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留学回国人员。
8. 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的出生日期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的出生日期为1983年1月1日以后。
(二)其他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2.目前仍在读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应于2023年10月底前提交符合办理接收手续条件的相关材料,否则招聘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3.目前仍在读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入学前为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应于2023年8月底前提交符合办理接收手续条件的相关材料,否则招聘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